請務必在申請前閱讀它。
應用資訊
本次旅行是由北海道市中央區四季旅遊株式會社(北海道知事註冊旅行社編號 2-800)(以下簡稱“公司”)進行的招聘型計劃旅行,如果您使用四季旅遊服務,則視為您已同意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 請務必閱讀這些條款。 請注意,本協定如有需要而更改,因此請在使用本網站時參考最新內容。
1. 旅行條件
除以下條件外,旅行條款和條件還需遵守各路線、旅行指南和標準旅行社條件。 如果您想使用標準旅行社條款和條件,請聯繫我們。
2. 旅行申請和合同簽訂
(1) 請使用公司網站、在線預訂網站等上記載的申請費(全部或部分旅行費)進行申請。 申請費將作為旅行費、取消費或違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處理。 當公司接受合同的簽訂並收取申請費時,即視為旅行合同成立。 此外,特定課程和積分等的使用受網站、在線預訂網站等的單獨規定的約束。 此外,為了方便我們的業務,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在規定的檔和螢幕上填寫必要的專案。
(2) 公司可以通過公司網站、在線預訂網站、電話、郵件、傳真或其他通信方式接受旅行合同的預訂。 此時,預訂時未簽訂旅行合同,在本公司通知本公司接受預訂後,在通知中記載的日期內收到申請費(全部或部分旅行費)時,即視為已成立。 如果您未在此期間支付申請費(全部或部分旅行費),可能會被視為您沒有預訂。
(3) 如果收到作為構成同一路線的團體或團體的旅行者代表的合同負責人的旅行申請,則視為本公司擁有關於合同的成立和解除的所有代理權。
(4) 合同負責人必須在公司規定的日期之前向公司提交成員名單。 合同負責人應根據第 26 款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獲得成員本人的同意。
(5) 如果合同負責人不陪同團體或團體,公司應將合同負責人視為旅行開始後事先指定的合同負責人。
(6) 對於合同負責人現在對成分人所負有或預期將來應承擔的任何債務或義務,本公司概不負責。
3. 申請條件
(1) 旅行開始時,未滿 15 歲的人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但參加特定課程(如中小學生的語言研修旅行)除外。 請注意,由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設施規定,未成年人可能不允許參加活動。
(2) 對於有特殊條件的旅行,如果性別、年齡、資格、技能或其他條件不符合公司規定的條件,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3) 如果您有身體或精神殘疾(例如聾、視力障礙、行走障礙或攜帶協助犬旅行),或目前健康情況不佳(血壓異常、心臟病、慢性疾病、食物過敏、動物過敏等)、懷孕、可能懷孕或需要特殊照顧,請在申請旅行時告知我們。 我們將在盡可能合理的範圍內回應此請求。 我們很樂意再次詢問您的情況以及您在旅途中需要採取的措施。 (如果您在旅行合同簽訂后遇到任何這些情況,請立即通知我們。
此外,客戶將負責公司根據客戶的要求為客戶採取的特殊措施的費用。 為了確保根據當地情況和利用機構的情況安全順利地進行旅行,我們可能會要求滿足護理人員或同伴的陪同、應公共機構或利用機構的要求提交醫生證明或規定檔以及更改部分課程內容等條件。
此外,如果我們無法安排客戶要求的措施,我們可能會拒絕旅行合同的申請或取消旅行合同。
此外,根據當地情況以及公共機構和用戶組織的情況,我們可能會拒絕您的旅行合同申請或取消您的旅行合同。
(4) 如果本公司認為客戶在旅行中因疾病、受傷或其他原因需要醫療診斷或醫療,本公司將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旅行的順利進行。 此外,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5) 由於客戶的方便,不允許單獨操作。 但是,根據課程的不同,它可能會在不同條件下被接受。 此外,如果您因自身原因離開行程,請務必提前通知公司、領隊或當地工作人員您是否會返回。
(6) 如果客戶未能在指定的集合地點或集合時間聚集在酒店、觀光景點等而沒有接觸,並且發生了搜索,公司可以從確保安全的角度出發,向搜索活動的每個相關機構採取必要措施,無論是否有陪同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搜索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7) 如果公司確定客戶可能會給其他旅客帶來不便或干擾團體活動的順利進行,公司可以拒絕申請。
(8) 如果客戶符合以下 (1) ~ (3) 中的任何一項,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1) 當客戶被認定為暴力團成員、暴力團準成員、與暴力團有關的人、與暴力團有關的公司、企業敲詐勒索者或任何其他反社會勢力時。
(2) 客戶對公司提出暴力要求、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威脅性的言語或行為或與交易有關的暴力行為或行為,或與之相當的行為時。
(3) 當客戶散佈謠言、使用欺詐手段或武力損害公司信譽、干擾公司業務或做出與這些行為相當的行為時。
(9) 關於候補名單處理的特別規定
如果當時旅行合同已滿員或其他原因導致旅行合同無法成立,則當公司準備通過與客戶簽訂特別合同(以下簡稱“等待選項處理”)與客戶簽訂旅行合同時,本公司將根據客戶的要求成立旅行合同。 您可能希望這樣做。
(1) 如果客戶希望被列入候補名單,公司將在確認客戶可以等待公司回復的時間后,向申請表收取相當於申請費的金額。 此時,旅遊合同尚未成立,本公司不承諾將來會簽訂旅遊合同。 此外,為了方便我們的業務,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在規定的檔和螢幕上填寫必要的專案。
(2) 本公司應保留相當於 (1) 中的申請費的金額作為押金,當可以與客戶簽訂旅行合同時,公司將通知客戶已接受旅行合同的簽訂,並將押金用於申請費。
(3) 當本公司收到客戶已接受根據 (2) 簽訂旅行合同的通知時,旅行合同成立。
(4) 如果「公司」在客戶等待「公司」回復的期限內未接受旅行合同的簽訂,“公司”將向“客戶”全額退還訂金。
(5) 如果顧客在等待本公司回復的期限內,在本公司回應同意旅行合同的簽訂之前要求取消候補名單,本公司將全額退還押金。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客戶要求取消候補名單在取消費用目標期限內,本公司也不會收取取消費用。
(10) 在與我們業務相關的其他情況下,我們可能會拒絕您的申請。
4. 申請和付款
請在我們網站的預訂頁面輸入規定的資訊並支付旅行費用。 旅行費用將在預訂時通過在線支付支付。
(1) “公司”收到與“公司”有合作關係的信用卡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的持卡人(以下簡稱“會員”)的持卡人(以下簡稱“會員”)提出的簽訂旅行合同的申請,條件是無需會員簽字即可全額支付申請費或旅行費(以下簡稱“通信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當公司接受合同簽訂的通知到達會員時,它將成立。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無法作為公司成員接受此類資訊,例如沒有與合作夥伴公司簽訂會員協定,包括未簽署處理的特殊協定,或出於商業原因。
(2) 會員在申請通信合同時,除了會員打算申請的“計劃旅行名稱”和“出發日期”外,還應通知公司“卡名”、“會員編號”、“卡有效期”等。
(3) 通信合同中的“卡使用日期”為會員和公司履行旅行合同項下旅行費用等的支付或退還義務的日期,前者為合同成立日期,後者為要求解除合同的日期。
(4)如果當時旅行合同已訂滿或其他原因導致旅行合同無法成立,且客戶明確希望成立,則當公司準備與客戶簽訂旅行合同時,公司可以成立旅行合同。 當客戶收到本公司已接受旅行合同的簽訂的通知時,旅行合同成立。
(5) 如果由於信用或其他原因無法通過會員要求的信用卡付款,公司應取消通信合同,並收取與第 7 條第 (1) 規定的取消費用相等的違約金。
(6) 不能從與公司沒有合同的旅行社或公司進行轉售預訂。 此外,不能以假名進行代理預訂。
5. 團費包含什麼和不包含什麼
包括預訂頁面上列出的巴士票價。 (即使由於客戶的方便而沒有進行部分使用,也不予退款。 不包括旅遊景點的入場費、食品和飲料以及其他個人性質的費用。
6. 旅行費用的適用
此預訂頁面上列出的課程對 2 歲以下不需要座位的陪同嬰兒免費。 但是,佔用座位的兒童將按兒童價格收費。
7.旅行合同內容和旅行費用的變更
如果發生自然災害、戰爭、暴動、停止提供運輸等服務、政府機關的命令、提供未基於原始運營計劃的運輸服務,或本公司不參與的任何其他原因,本公司可以更改合同內容。 此外,旅遊費用可能會因變更而發生變化。 此外,如果由於經濟狀況的重大變化,所使用的交通設施的票價和費用大幅超過通常預期的水準,則旅遊費用可能會發生變化。 如果增加,我們將在旅行開始日期前一天起計算的第 15 天之前通知您。
8.客戶在旅行開始前取消和退還旅行合同
(1) 客戶可以向本公司支付以下規定的取消費用來取消旅行合同。
○ 從旅行開始日期的前一天開始追溯
[1] 第 20 天(一日游為第 10 天)后取消時(2 至 5 中列出的情況除外)。 旅遊費用的 20%
[2] 第 7 天后取消時(3 至 5 中列出的情況除外)。 旅行費用的 30%
[3] 在旅行開始日期的前一天取消時(4 至 5 中列出的情況除外)。 旅行費用的 40%
[4] 在旅行開始當天取消時(5 中列出的情況除外)。 旅遊費用的 50%
[5] 旅行開始后取消或未聯繫不參加時,收取 100% 的旅行費用
9. 最少參加人數:10人
10. 取消旅行
如果申請人數少於預訂頁面上記載的最少參加人數,旅行可能會被取消。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通知您,行程將在旅行開始日期前一天開始計算的第三天之前取消。
11. 領隊等
在一日游中,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領隊不會陪同您。
12. 我們的責任和免責聲明
(1) 在履行旅行合同時,本公司或本公司代為安排的人(以下簡稱“安排代理人”)。 如果客戶因故意或疏忽而受到損害,我們將賠償客戶所遭受的損失。
(2) 本款第 (1) 款的規定僅在損害發生次日起兩年內通知公司時適用。
(3) 如果由於公司或公司的安排代理人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客戶遭受損害,如下所示,公司不對本款 (1) 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證明公司或公司的安排代理人的意圖或疏忽,則此規定不適用。
(a) 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或旅行行程變更或因此而取消旅行。
(b) 由於這些原因,運輸和住宿機構等暫停提供服務,或旅行行程變更或旅行中止。
(c) 政府機關的命令、因傳染病或傳染病而進行的隔離,或由此導致的旅行日程變更或取消。
D. 自由行動期間的事故。
E. 食物中毒。
F. 盜竊。
延誤、中斷、時刻表變更、路線變更等,或旅行行程變更或縮短在目的地停留的時間。
(c) 因交通和住宿設施等的事故或火災造成的損害。
(4) 對於本款 (1) 所述的行李損害,公司僅在損害發生次日起 14 天內通知公司時,才應進行賠償。 但是,無論損害金額多少,本公司的賠償金額最高為每人 150,000 日元(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假設這樣。
13.您的責任
(1) 如果由於客戶的故意或疏忽、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客戶不遵守公司的代理人組織旅遊合同的規定,導致公司遭受損害,公司應向客戶支付損失賠償金。
(2) 客戶必須利用公司提供的資訊,並努力了解網站、在線預訂網站等中描述的旅行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旅行合同的內容。
(3) 如果在旅行開始後,客戶發現網站、在線預訂網站等上描述的旅行服務與描述的內容不同,客戶必須立即通知旅行目的地的領隊、當地導遊、當地安排公司、旅行服務提供者等。
(4) 如果客戶在參加旅行期間因受傷、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進行健康檢查、醫療或其他措施,則客戶必須遵循公司的指示,以確保旅行的順利進行。 此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14.特別賠償
無論本公司是否有責任,對於因顧客參加旅行期間發生的意外或突發的異物傷害事故而給顧客的生命、身體或行李造成的某些損害,本公司應支付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永久殘疾補償金、住院補償金、住院探視金和個人物品損害賠償金。 標準旅行社條款和條件中介紹了詳細資訊。 如果您想使用標準旅行社條款和條件,請聯繫我們。
15. 旅行條件和旅行費用標準
網站上列出的旅行條件和旅行費用的記錄日期基於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個人信息的處理
在申請旅行時,公司會獲取客戶對規定項目的個人資訊。 請在同意我們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和個人信息處理后申請。 如果您是組成團體或團體的旅行者(合同負責人)的代表,請在獲得會員(陪同人員)的同意后申請個人信息處理。 此外,獲取的客戶個人資訊將用於聯繫客戶、提供有關我們合作夥伴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的資訊等,並將在旅行安排和其他程式所需的範圍內提供給交通和住宿設施、保險公司、紀念品商店等。
此外,如果在旅途中生病或發生事故,我們會在客戶旅行期間詢問聯繫人的個人資訊。 當我們認識到在客戶生病時有必要聯繫聯繫人時,將使用此個人資訊。 您將獲得您的聯繫人的同意,以便向我們提供他們的個人資訊。
有關我們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和個人信息處理,請參閱此處。
17.禁止行為
參與者不得在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從事以下任何行為。
(1)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參與者、第三方或公司的版權、財產權、隱私或其他權利的行為。
(2) 除前項外,對其他參與者、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或損害的行為。
(3) 誹謗中傷其他參與者、第三方或公司的行為。
(4) 違反或可能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向其他參與者或第三方提供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的行為。
(5) 未經本公司同意,通過與本公司簽訂合同或與本公司簽訂合同有關,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或為該等行為做準備的行為。
(6) 違反或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7)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18.消除反社會勢力
(1) 參賽者應向公司聲明,其不是暴力團成員、與暴力團有關的人或任何其他反社會勢力,並應保證其將來不屬於任何類別。
(2) 參賽者應向公司保證,其不會自行或利用第三方從事以下任何行為。
(b) 暴力要求。
(b) 超出法律責任的不合理要求。
(c) 在交易中使用威脅性言語或行為或暴力的行為。
(d) 散布謠言、使用欺詐手段或使用武力損害公司信譽或干擾公司業務的行為。
(e) 其他與前項相當的行為。
(3) 如果公司有理由懷疑違反或違反第 18 款第 1 項和第 2 項中的承諾,公司可以立即終止與參與者的合同,而無需通知或任何其他程式。 此外,對於參與者因取消或與取消有關而遭受的任何損害,公司概不負責。
19. 保險範圍
保險公司:All Travel Cooperative Travel Accident Compensation
20. 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本使用條款的訂立、效力和解釋應受日本法律管轄。 此外,公司與客戶之間就公司服務發生的任何爭議,應以札幌地方法院為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21. 雜項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會重新實施該行程。 本條件聲明中未說明的事項受我們的招聘型旅行合同的約束。 如果您想使用標準旅行社條款和條件,請聯繫我們。
創建於 2024 年 11 月 11 日